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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业行受邀为武汉立城公司作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交流

来源:不动产事业群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2077

9月29日,应武汉立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城公司”)邀请,永业行副总裁雷小军带领团队就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专题进行培训交流。立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敏、纪委书记姚萍强、副总经理谢静、总经理助理陈轶洁等领导及立城公司相关部门员工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交流。

永业行不动产事业群首席咨询师张丹以新条例出台和立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为背景,分别从新条例制定的背景、修订情况、实施亮点、关键点解读以及新条例出台对土地储备工作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交流。重点结合新条例的亮点部分,对立城公司如何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高效开展土地储备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立城公司相关领导对本次分享交流表示感谢和肯定,认为此次专题培训交流让公司员工对新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要求全体职工主动加强学习新条例全文,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准确运用,切实贯彻好新条例施行后的相关用地要求。

永业行始终遵循“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服务”的宗旨,将继续紧跟政策导向,秉持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致力于城市更新顶层设计、项目谋策划、投融资规划及模式设计、建设运营全周期管理等方面提供全过程服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包含诸多实施亮点,主要体现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细化土地征收程序、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完善临时用地管理、土地督察权行使边界划定、明确挂牌出让的法律地位、加大对违法用地惩罚力度等12个方面。结合当前土地储备相关工作的需求,土地储备机构应加强土地储备计划和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先储备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闲置用地,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确保土地储备的合理合法性,加大对经营性建设用地收储的关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同时应加强对土地储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