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对2009年在该局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永业行鄂州分部入选该局备案机构。
自今年年初起,鄂州市国土资源局推行评估机构和评估报告双重备案制度,即先进行评估机构备案,再对其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备案,选择一些资质等级高、评估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工作。如果评估机构没有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该局不受理不采用其提交的土地评估报告备案要求。同时,该局规定,从事新增地供地及用地报批,存量土地的出让、转让及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3类业务项目评估的机构,应符合相应的评估资质级别要求。永业行拥有土地评估全国执业资质,可承接上述全部业务。